六坝小学教学事故认定及解决方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学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学工作行为,防备和最大程度减少教学工作中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界定的教学事故是指任课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及其它工作人员违反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在教学活动各环节中出现过失或差错,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第二章教学事故的类别第三条教学事故根据教学与管理等不同环节,分为教学组织事故、教学运行事故、教学考核事故、教学保障事故等四种类型
教学组织事故是指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或教师由于失误或失职,造成教学活动难以运行,或正常的教学秩序受到破坏的行为
教学运行事故是指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或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运行过程中由于失误或失职,造成教学活动运行中断或其它影响教学正常运行的行为
教学考核事故是指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或教师在教育教学考核与评价等环节中由于失误或失职,造成学校和学生的考试成绩或评价成果失真,或影响考试考核与评价工作正常进行,破坏考场秩序的行为
教学保障事故是指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或后勤部门及有关人员由于失误或失职,造成教学活动运行受阻,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
第四条教学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不同,分三个级别:(一)普通教学事故;(二)较大教学事故;(三)重大教学事故
第五条教学组织事故的类别
(一)普通教学组织事故1
教师擅离课堂;上课迟到超出3分钟、提前下课超出5分钟
教师不备课上课;上课无教案;完全使用旧教案上课
不按学校课程安排上课;或未经学校职能部门同意,随意调换课程、增减学时、请人代课或代别人上课
批改作业马虎,当次作业差错错率达成5%
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无端相差4学时以上
(二)较大教学组织事故7
教师上课迟到或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