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场地清理及施工办法环节在场地平整前应先进行场地清理。场地清理涉及场地范畴内场地的去除、拆除与掘除,以及必要的平整场地等有关作业。1、施工办法(1)施工前必须对图纸或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各类现有建筑物及障碍物和设施的位置状况,进行现场核对和补充调查,如发现与图纸不符,应及时告知监理工程师核查。(2)场地清理可根据施工需要分期分批进行。(3)除图纸示明或监理工程师批示外,不得拆除迁移任何建筑物和设施。(4)在现有建筑物、障碍物和设施附近进行挖掘、拆除等施工作业时,在可能状况下,邀请产权方派人员到场。(5)除图纸及监理工程师批示要保存的植被和保存物外,场地范畴内全部的树木、树墩、树根、灌木、围墙垃圾等应清理运走。表土、草皮按规定的深度和范畴去除,去除的树木、丛草严禁用火焚烧。(6)在场地范畴内,表面标高高出原地面<1m的区域内,全部树根、树墩、竹根和其它有机杂质都必须去除到表面层标高低列最少1m,表面标高高出地面1m以上的区域,树根,树墩、竹根应去除至原地面。(7)全部地下构造物、墙基以及其它障碍物的基础均应掘除至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批示的深度。(8)不符合规定的表层土必须去除,去除过程中不能与下面的土层混合。(9)表层土不分挖掘还是填土部分,整个区域最少去除30CM。(10)去除淤泥时,应先排除积水,并制订对应的安全方法后方可去除。(11)场地清理后,应将场地修整(含必要的翻松)、铺平,报监理工程师检查。(12)场地清理后,应重测地面方格网,并将填挖土石方调配图提交监理工程师核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