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合同甲方(聘任单位):群家山村级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乙方(受聘人):联系电话:
为了更加好地发展中坝街道群家山村集体经济,经群家山驻村工作组及村、支、监三委和群家山村级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理、监事会组员共同会议决定:聘任管理人员参加合作社日常事务
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1、合同使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聘任关系自然终止
2、合同订立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通过考察后合同方能生效
第二条工作岗位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作安排、调度,自行推行本身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及体现,可调节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工作酬劳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薪资为:保底(1000元)+绩效(500元)/月,试用期工资为:保底(1000元)+绩效(500元)/月
第四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1、乙方应恪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恪守甲方合作社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以下规定予以处分:3
1、乙方遇事如须请假,需驻村工作组组长签字审批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同时应做好有关对接工作
2、每七天请假1天,每月请假不超5天(含5天),如超出5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超出10天及以上,由群家山村驻村工作组、村委会及合作社会议讨论后决定有关处分
第五条聘任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合同订立后,合同双方必须全方面推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变更合同
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订立程序变更合同
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合同期满或者双方商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合同即自行终止
在合同期满一种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能够续订聘任合同
3、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任合同能够解除
第六条其它事项1、甲乙双方因实施合同发生人事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