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差遣合同书甲方(用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传真:乙方(差遣单位):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传真: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和谐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差遣人员事宜达成以下合同:第一章差遣与费用第一条差遣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商定,将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下称差遣人员)派往甲方从事劳务的行为
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差遣人到甲方从事工作
第三条差遣人员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岗位等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拟定
第四条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涉及:4
1、差遣人员的劳动酬劳
2、差遣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社会保险
(自差遣之日起由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3、劳务管理费
第五条根据差遣人员的数量,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劳务费元
(其中差遣人员的劳务酬劳、各项社会保险费、劳务管理费每人元/月原则支付)第二章甲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第六条甲方承当下列责任与义务:6
1、尊重差遣人员的民族习惯,维护差遣人员正当权益
2、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合,并协助乙方工作人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3、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甲方制订(执行)的安全生产、行为规范、考核方法等管理规章制度应向差遣人员公开,并送乙方备案,方便共同监督执行
4、差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工伤事故造成伤、残、亡等,甲方应主动采用急救方法,并及时将事故状况通报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对差遣人员的工伤事故进行解决
所发生费用由保险公司承当,工伤保险以外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当
5、甲方应于乙方差遣人员试用期满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将差遣人员试工状况告知乙方(逾期视为合格),方便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6、及时将差遣人员的工作、培训、考核等状况以书面形式反馈乙方,协助乙方做好差遣人员的管理工作
7、对试用期满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