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外社联青年志愿者服务协会“歌乐山敬老院慰问活动”学生本身安全责任书为贯彻贯彻国家、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管理规定,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协助学生明确安全工作的规范规定,增强安全观念,提高学生的自防、自卫、自治、自救能力,确保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完毕,特订立此安全责任书。一、学生个人安全责任1、要严格恪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做任何违法违纪行为。2、时间过程要注意防窃、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登山时不要单独行动,不要到险要地带游玩;严禁到水库坝塘等地游泳;注意饮食卫生。3、要加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恪守协会的组织纪律,不要私自行动。4、保持与团体负责人的联系,紧急状况必须在第一时间与协会负责人联系。5、活动负责人保持与团委指导老师联系,必须当天向指导老师报告团体的状况,确保指导老师随时掌握实践团体的实践过程。二、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社联和协会各执一份。三.此责任书使用期为20年月日。负责人签字:参加活动人员签字:(见附页,附1为青协保存,附2为社联保存)四川外语学院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服务协会20年月日附1:(青协存根)活动参加人签字20年月日附2:(社联存根)活动参加人签字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