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最高额借款合同编号:最高额借款合同重要提示请借款人认真阅读本合同全文,特别是带有▲▲标记的条款
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出借人予以阐明
甲方(借款人):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地址:通讯地址:联系方式:邮政编码:乙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方式:鉴于出借人与借款人将按本合同第1
2公商定的期间和最高借款限额内发生借款业务,为保障出借人债权的实现,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最高借款限额1
1本合同所称最高借款限额是出借人核定予以借款人的,允许借款人在本合同商定时间内可周转使用的最高未清偿借款余额
2最高借款限额本合同商定的借款期限内,最高借款限额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整,该最高借款限额可由借款人一次或多次申请;出借人有权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及借款条件和出借人的经营状况,决定向借款人一次或分次发放借款
3借款发放期间:本合同商定的最高借款限额借款发放期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在上述商定的借款发放期间和最高借款限额内,双方不再逐笔订立借款合同,具体发放的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等以对应的借款借据(转账凭证作为付款根据)记载为准,借款人对此无异议
借款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构成部分
4本合同项下发放的借款,其到期日不得超出第1
3公商定的借款发放期间的截止日
5双方商定,出借人有权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出借人的经营状况对最高借款限额进行减少额,出借人减少最高借款限额不必征得借款人的同意
调节最高借款限额的决定一经作出并告知借款人之日起生效
无论何种因素造成告知不及时、告知未达或无法告知等情形的,不影响最高借款限额及其调节的有效性,出借人也不承当任何法律责任
6因最高借款限额减少,造成本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不不大于1
2款商定的最高借款限额时,借款人的实际债务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