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高级中学兼职校医聘任合同甲方:四川省巴中市高级中学(聘方)乙方:朱丽祥(受聘方)甲乙双方已互相介绍了涉及本合同重要内容的有关状况,在自愿平等和互相信任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方便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自愿到甲方从事兼职校医工作,甲方决定聘乙方为兼职校医
第二条、乙方的聘任职务是四川省巴中市高级中学兼职校医,其工作范畴为上级所规定的的各项校医业务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在本合同使用期内,可行使下列权利:1、为乙方安排工作,分派任务: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状况;3、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学校有重大奉献时,给子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分;对于情节严重者有权解除聘任合同
4、辞退(须提前一种月告知本人)(二)甲方须推行的义务:1、为乙方推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必备的医疗器械及药品;2、依法维护乙方在推行职务时的正当权益;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在本合同使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权利:1、贯彻“防止为主,治疗为辅”的方针,定时宣传卫生保健知识,使师生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根据季节、年纪、性别的特点,采用多个方式,主动开展卫生教育
3、对教学工作环境、学校小卖部、体育锻炼过程等,除进行卫生监督,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状况及时向领导反映,并提出改善意见
4、指导师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配合班主任组织学生搞好个人卫生和环境保洁工作
5、负责师生的体检工作,建立健康卡,并做好告知、治疗工作
6、妥善保管药品
7、辞职(须提前一种月提出书面申请)
(二)乙方须推行的义务:1、恪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监督,服从工作安排;2、在推行校医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反职业公道德;3、不得从事有损于学校名誉的活动,严禁泄漏学校的秘密和有关数据;4、管理爱惜好甲方的有关财产和设备,不得向师生就诊收取任何费用;5、不停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