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附属合同甲方(全称):乙方(全称):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和谐协商,根据实际状况,在原合同(编号)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于年月日特订立下列补充合同。一、合同内容:1、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是自主开发的含有知识产权的正版产品,受《专利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有关法律的保护,合同订立后,对甲方最后顾客的产品授权许可含有完整的法律意义。甲方有义务提供该产品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或供货正当性证明材料,若甲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虚假,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当。2、甲方确保乙方购置的产品不侵犯别人知识产权,如侵犯别人知识产权,由此产生的赔偿由甲方全部承当。3、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产品,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或有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私自许可别人使用,并不得将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目的使用该产品,应当停止违约行为,并承当违约责任。4、若乙方对该产品有后续改善,那么就该产品后续改善的知识产权权属属于双方共有。5、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目的使用该产品,都属于侵犯厂商的正当著作权的行为,对厂商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6、甲方需对与乙方购销货品数量和价格保密,若因甲方泄密造成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须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二、本合同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构成部分,与原合同含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合同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它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合同与原合同有互相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含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