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协议标签版本非常详细场景适用于以一般普通合伙的组织形式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要点本文具体就事务所的名称、住所,合伙人的名字、住所、执业经历,宗旨、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合伙人出资及事务所财产,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员工管理,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解散与清算,争议解决等事宜作出了约定
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协议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保障事务所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2条订立本协议的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身份证号码执业证书号码批准注册时间第3条事务所依法设立,其一切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
第4条事务所注册名称中文名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英文名称:C
Partnership
第5条事务所住所:
第6条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第7条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在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延长经营期限
第8条事务所设主任会计师
主任会计师为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担任
第9条本协议的当事人为事务所的合伙人
各合伙人根据本协议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10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所,并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和登记手续
第11条事务所经批准设立,成为注册会计师协会团体会员,按其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事务所的宗旨、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第12条事务所的宗旨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