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2012版)全科医学科细则全科医学科住院医师培训细则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工作,制定本培养标准
一、培养目标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良好专业素质,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能独立开展工作,以人为中心、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与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协调性、连续性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合格全科医师
二、培养年限和方式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年限为3年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培训任务者,允许申请延长培养年限
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以提高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为主,在国家认定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基地的各相关临床科室和基层实践基地进行轮转培训,具体培养安排见表1
(一)临床科室轮转培训
住院医师参加临床培训基地中主要临床科室的诊疗工作,接受临床基本技能训练,同时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总计培训时间为27个月
轮转期间,内科和神经内科病种及其例数的要求主要在病房完成,不足部分在门诊补充,内科安排病房时间应当不少于8个月,管理床位数不少于5张;神经内科安排病房时间应当不少于1个月,管理床位数不少于3张;儿科可安排在门诊或病房完成;其他科室可安排在门诊完成;部分科室(如康复科、中医科)轮转,可在基层实践基地完成;少见病种、地方病、传染病及季节性较强的病种,可采用病例分析、讲座等形式进行学习
临床科室轮转期间每周应当安排不少于半天时间学习相关学科知识
(二)基层实践培训
主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完成,住院医师接受全科医疗服务、预防保健与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管理等技能训练
总计培训时间为6个月,具体时间安排可根据实际情况集中或与临床科室轮转部分穿插进行
1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2012版)全科医学科细则表1培养方式及时间分配表注:各培训基地根据本标准要求制定轮转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