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名称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定义从事企业信息化建设,承担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系统开发、维护、管理以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复合型人员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应变能力;善于判断和解决问题;善于沟通与协调,合作意识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强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不少于240标准学时(其中网上培训不少于140标准学时);企业信息管理师不少于220标准学时(其中网上培训不少于130标准学时);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其中网上培训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培训教师应当具备企业信息管理的专业知识、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和教学经验,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知识传授能力
培训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管理类、信息技术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企业信息管理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3年以上管理类、信息技术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管理类、信息技术类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教师须经过考试考核并取得资格认证
培训场地设备培训机构应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并满足一人一机的计算机教室,要求配有相关培训软件,并具备宽带上网条件
鉴定要求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