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教师观第一节教师职业概述一、教师的概念教师,是传递和传播人类文明的专职人员,是学校教育职能的主要实施者
从广义上讲,凡是把知识、技能和技巧传授给别人的人,都可称之为教师
从狭义上讲,教师指经过专门训练、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门认养
教师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根本任务是教书育人
二、教师职业的性质及发展历史(一)教师职业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一章第三条对教师概念进行了全面的、科学的界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夸美纽斯认为,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崇高、最优越的职业
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教师职业属于专门职业,教师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1994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一次从法律角度确认了教师的专业地位
教师是教育者,教师职业是促进个体社会化的职业学生从自然人发展成社会人,是在学习、接受人类经验,消化、吸收人类文化的社会化过程中逐步实现的
教师根据一定社会的要求,向年青一代传授人类长期积累的知识经验,规范他们的行为品格,塑造他们的价值观念,引导他们把外在的社会要求内化为个体的素质,从而实现个体的社会化
(二)教师职业的发展历史1
非职业化阶段较为明确的教师职业出现在学校出现之后
原始社会末期出现了学校教育的萌芽-“庠”,那时以长者为师、能者为师
我国奴隶社会时期,教育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学在官府”“以吏为师”,所以夏商时期的庠、序、校等都是管办的“国学”,教师都由官吏兼任,官师一体
西方社会的教师大多由僧侣兼任
职业化阶段独立的教师职业伴随着私学的出现而产生
专门化阶段教师职业的专门化以培养教师的教育机构的出现为标志
世界上最早的师范教育机构诞生于法国
1681年,法国“基督教兄弟会”神甫拉萨尔在兰斯创立了世界上第一所师资训练学校,这是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