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适用于小学、初中、高中)第一章职业理念第一节教育观(一)素质教育概述关于素质教育的含义,国家教委《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中作了明确解释:“素质教育是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
它是依据《教育法》规定的国家教育方针,着眼于受教育者及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宗旨,以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态度、能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
”素质教育主要包括内在素质和外在的素质
内在素质主要是人对世界、环境、人生的看法和意义,包括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等,也就是一个人的对待人、事、物的看法,也可以成为人的“心态”
外在素质就是一个人具有的能力、行为、所取得的成就等
素质教育的基本特点:1
所谓“全体性”,广义地说,是指素质教育必须面向全体人民,任何一名社会成员,均必须通过正规或非正规的途径接受一定时限、一定程度的基础教育
狭义地看,素质教育的“全体性”,是指为全体适龄儿童开放接受正规基础教育的大门
换言之,素质教育不要求也不允许对入学的儿童按照某种标准(例如种族、民族、性别、肤色、语言、社会和经济地位等差异)进行筛选
“全体性”是素质教育最本质的规定、最根本的要求,做不到这一点,就谈不上什么素质教育
为什么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把素质教育与实施义务教育联系在一起,其原因就在于义务教育从立法上保证了教育机会的均等化与受教育权利的公平性
坚持素质教育的“全体性”其主要定义在于:第一,保证使接受教育成为每一个人的权利和义务
接受教育是每一个儿童最重要、最根本的权利
第二,保证使整个民族的文化素养在最低可接受水平之上,杜绝新文盲的产生,中小学教育应为提高全体人民的基本素质服务,推进国家经济发展与民主建设
第三,为贯彻社会主义“机会均等”原则,为每个人的继续发展提供最公平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