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资产转让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受让人(甲方)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出让人(乙方)公司名称:重庆XX保理有限公司债权资产明细:转让生效日:甲方转让价款:甲方预期收益率:甲方预期收款日不晚于保理到期日后3个工作日*注:“甲方预期收益率”、“甲方预期收款日”仅供参考,实际收益以资产到期本金及收益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实际收益为准,甲方收款日以实际收款日为准
第二部分:债权资产转让通用条款第一章债权资产转让协议第一条《债权资产转让协议》(“本协议”)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债权资产转让明细”;第二部分为“债权资产转让通用条款”
两个部分具有同等效力,不可分割
第二条甲方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国法律”,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独立行使和承担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愿意受让本协议项下债权资产的自然人
第三条乙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愿意转让本协议项下债权资产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本协议项下甲方、乙方单独称“一方”,合称“双方”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第一条定义1
贷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举借贷款的《委托贷款合同》及与之相关的其他交易文件
委托贷款项下的贷款资金将交由借款人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中披露的用途使用
保理合同:是指乙方向贷款人提供保理融资受让全部或部分债权资产(定义如下)的《保理业务合同》及与之相关的其他交易文件
债权资产:是指依据保理合同的约定,乙方受让贷款合同项下的债权及所有附随权利和权益形成的资产,简称“资产”
资产转让:是指乙方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债权资产(参见“第一部分:债权资产转让明细”中列明的债权资产)一并转让给甲方(资产受让人)的行为
资产回购:是指乙方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债权资产从甲方(资产受让人)处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