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融资财务顾问合作协议合同编号:(ZSXH-DFMY170908)甲方(全称):*************(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全称):*************(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为进一步加强甲、乙双方的合作,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和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是甲方与乙方开展企业融资财务顾问业务的框架性协议,甲方和乙方将视对方为战略性合作伙伴
甲、乙双方将按照本协议,开展具体业务合作
第二条合作范围乙方作为甲方的企业融资财务顾问,乙方主要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2
1根据甲方的融资需求、战略发展规划和行业特点,协助寻找合适的投资人、融资渠道等合作目标,并协助甲方建立与目标公司的初步联系;2
2协助甲方进行目标公司调查,根据项目特点设计合作方案及融资方案;2
3协助甲方进行企业融资后的财务规划工作;2
4为甲方推荐优秀的中介机构,包括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
1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3
1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具有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为对甲方构成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2甲方保证依本协议而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义务,甲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与其依据其他协议或文件而履行的义务并不冲突,同时与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规章亦无任何抵触
3甲方拥有经营、决策自主权,乙方提供的咨询意见和建议,甲方有权最终决定是否采用
4根据项目需求,积极配合乙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5向乙方及时提供所需的所有文件、资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配合协助乙方完成顾问事项、组织方案的策划及牵头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