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委成品油市场整治通知与区委政协工作大会发言词汇编区委成品油市场整治通知为进一步整顿和法律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战略物资,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是维护能源和经济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进展的重要条件。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立即行动起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运成品油行为,整顿和法律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全区经济进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二、突出整治重点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是各类未经许可非法销售、储运成品油和违规建设加油站的行为。具体包括:(一)未经有关部门许可,通过违法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辆销售成品油的行为。(二)未经有关部门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行为。(三)未经有关部门预核准(规划确认),擅自建设(包括新建、迁建和改扩建)加油站的行为。(四)未经所有者许可,擅自使用中石化、中石油名称和商标标识以及其他自造、假冒他人名称和商标销售成品油的行为。(五)非法购买、销售成品油的行为。第1页共9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六)使用不合格加油机的行为。(七)其他违法行为。三、深化发动,联合执法,确保实效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发动、摸底排查阶段(12月31日前完成)。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广泛深化宣传违法建设加油站、违法从事成品油销售、运输所带来的社会危害,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明确整治的重点内容、查处措施、目标要求等,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并积极参加整治行动。要仔细组织,进行详细的摸底排查。对违法违规建设和违法违规销售、运输成品油的站点、车辆逐一进行调查取证、登记造册,并通知行为人自觉整改。(二)联合执法、集中治理阶段(年1月10日前完成)。对摸底排查出来的违法违规建设和违法违规销售、运输成品油的站点及车辆,要逐一讨论,根据其违法事实、情节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责令停止经营、限期整改、查封或没收经营设施、罚款、停止发票供应、拆除违章建筑、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等处理。为保证处罚措施落实,集中整治期间实行联合执法,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执法部门出具处罚通知,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予以查处。(三)总结阶段(年1月20日前完成)。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全面总结集中整治工作情况,仔细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建立和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要形成总结报告,于年1月19日前报区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具体措施和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地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规范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分第2页共9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管副区长任组长,经信、公安、国土、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和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证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二)明确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在区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大督查和执法力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经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工作。根据日常掌握和举报的违法违规情况,实行联合执法行动或直接交由相关部门进行查处;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建设是否具备核准手续,是否符合加油站进展规划,有无《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和无证经营行为。公安部门:负责保障专项整治行动所需警力,追查非法油品来源,取缔非法炼油厂点;负责对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