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阶段、新理念、新举措许耀桐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年10月20日到23日,我党隆重的召开了十八届四中全会,这次会议在我党的历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是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召开的全会
全会在闭会的时候就发表了《公报》,昨天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已经发表了,同时还发表了习近平就《决定》所做的说明讲话,内容非常丰富
学习四中全会最重要的是学习《决定》
《决定》是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起草组组长,历经8个多月完成的
分析一下《决定》的结构,主要分为三大板块:第一大板块,由导语和第一部分组成的,阐述依法治国的根本理论
第二大板块,由第二部分到第五部分组成,阐述宪法、法治政府、司法和全民守法等重大问题
第三大板块,第六、第七部分加上结束语,阐述立法、执法、司法队伍建设和加强改进党对法治的领导的问题
今天我主要讲三个问题:第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阶段
第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理念
第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举措
我个人认为理解四中全会的基本精神和这个《决定》主要就是围绕这三个“新”,新阶段、新理念、新举措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阶段怎么理解依法治国进入新阶段呢
有必要对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做一个简要的分析
在我们国家,从古代封建社会,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一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后,虽然其中也有法律条文的制定,也有法治机构,还有法治制度的执行,但是我们还是处在人治时代,或者留有很深的人治痕迹
邓小平提出必须加强法治,使我们的法治要制度化、法律化,这就开始发生根本的转变了,所以我们把它称之为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
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之后,紧接着还发生了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
什么叫“法制”到“法治”的转变
“法制”是制度的制,后面的法治是治理的治理
理论界曾经探讨过这个问题,说刀制的“法制”与水治的“法治”有三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