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政办消防安全基础强化通知与区政办消防安全检查通知汇编区政办消防安全基础强化通知为深化贯彻落实《消防法》、《省消防条例》,全力推动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进一步夯实城乡消防工作基础,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年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
现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区“十二五”消防事业进展规划》为抓手,围绕“富而强、精而美”幸福建设,进一步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深化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大力推动社会化消防工作,夯实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进展制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督和管理(一)强化政府责任制落实
各级要仔细落实领导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任期工作目标,逐级签订《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考评验收
有关行业、有关部门要定期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对依法报请挂牌督办、停产停业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在接报后7日内作出决定,并组织相关部门督促整改
第1页共9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建设
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工作会商、执法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仔细履行消防职责;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有关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行政许可证照
适时组织联合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通过行政建议书、函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