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意见为了进一步突出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完善审计评价体系,准确界定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提高审计效率,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客观依据,根据《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结合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际,提出以下规范意见:一、审计的重点内容(一)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主要审计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专项资金以及各项事业收入、支出的真实性、完整性,各项规费是否全额收足,各类支出是否属实,有无做假账
(二)执行财经政策情况
主要查清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应上缴财政的各类款项是否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有无隐瞒、截留财政收入、乱收费、乱罚款,私设“小金库”、账外账;有无巧立名目滥发奖金补贴福利;有无多头开设银行账户、公款私存;有无挥霍浪费,招待费超支;有无隐瞒收入,偷漏税费;有无脱离统一管理,不按规定实行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
(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
主要审计接任时和离任时资产、负债、净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各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看国有资产是否保值增值,查清有无资产流失问题
(四)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包括重大基本建设、对外投资、对外借款、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决策执行程序是否合规,有无由于决策不当造成损失浪费问题
(五)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通过审计手段查出的或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个人经济问题,但要限定在审计所能查清的范围内
(六)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性;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二、审计评价原则和方法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难点,也是党委、政府及组织部门关注的问题,根据实际,在评价时要第1页共3页采取写实的方法,围绕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依据认定的具体事实和有关数据,在综合分析整体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评价:(一)要紧紧围绕领导干部相关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价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