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环保系统年度污染控制计划与区环境保护局2024年工作计划汇编区环保系统年度污染控制计划一、年污染控制目标(一)根据省环保厅确定的“十一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年我区3个监测点位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天数要在年的基础上争取提高10%以上
辖区内河支流断面的COD、氨氮浓度在年上半年要分别控制在70毫克/升和8毫克/升以下,年下半年要分别控制在60毫克/升和6毫克/升以下
(二)建立应对突发污染事故的处置、监管防控体系,做好危险废物、剧毒物质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二、具体污染控制计划(一)大气污染防治1、拆除取缔小烟囱在市区二环路范围内、风景名胜区等政府(办事处)所在地范围内,限期拆除取缔容量为1O吨/时(不含)以下的燃煤锅炉和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的茶水炉、炊事灶及小烟囱
对上述区域之外的其他地区,重点是二环路、高速公路、国道、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集中开展在用燃煤设施清查工作,对未按规定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锅炉、茶水炉、炊事灶,责令立即停止使用、限期取缔,并给予行政处罚
同时,加强对全区范围内依法允许保留的燃煤(油)设施的监管,直至彻底消除冒黑烟现象
(具体计划为,2月份完成底数调查,4月份集中取缔,5月份验收,8-10月巩固提高与清扫死角
)监管单位:监察大队2、针对可吸入颗粒物的污染控制第1页共9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充实扬尘污染防治领导成员,坚持环保、建委、城管执法、市政公用、园林等部门协调机制,继续开展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活动
借鉴外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经验,逐步在全区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三级挂牌管理试点工作,建立完善扬尘污染防治通报、考评、告知转移等一系列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抓好“六类尘源”的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全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现科学化、精细化、全覆盖和常态化管理
监管单位:管理科、110指挥中心、监察大队负责组织协调3、针对二氧化硫的污染控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