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頁,共37頁养护(长期照护)定型化契约范本一、委托养护(长期照护)定型化契约(定有期限)范本签约前注意事项:一、住民家属或委托人办理住民进住机构时,有权将契约书携回详细审视,并应有至少五日之契约审阅期,机构业者应遵守下列事项:(一)依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一条之一规定,业者与消费者签约前,应提供三十第2頁,共37頁日以内合理期间,供消费者审阅全部条款内容,业者违反上述规定者,其条款不构成契约之内容
但消费者得主张该等条款仍构成契约之内容
本契约之审阅期间定为五日应属合理期限,但消费者要求更长时(但限于三十日以内),机构亦应同意之
(二)机构宜准备签收簿,供住民家属或委托人索取契约范本时,请其签收,以备需要时证明消费者曾行使契约审阅权
(三)机构应告知消费者有关本契约一切之权利义务事项,除应提供契约条款外,同时并交付机构立案证书复印件、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证明文件复印件、收容办法、请假规定及另行收费基准等文件
二、机构应确保广告内容之真实,以及重要交易信息应公开及透明化,其对消费者所负之义务不得低于广告之内容
契约内容不得违背法令强制禁止之规定或公序良俗
三、由于机构是群体生活,住民入住前应提供体检文件,体检项目至少包含:胸部X光检查、粪便检查(杆菌性痢疾及阿米巴痢疾),以供机构审核是否符合进住条件
四、本契约范本仅供机构及消费者参考
本约虽为定型化契约之一种,惟住民家属或委托人仍得针对个别状况,经双方合议确认后,要求机构业者增删修改,机构不得以本契约内容为主管机关所定为由,主张无法修改,亦不得为有利于己之修正后宣称为政府机关版本,而主张不得修改
为使消费者了解机构信息,应将主管机关最近二次老人福利机构评鉴之等次及评鉴指针项目内容提供当事人及其家属知悉
五、全国消费者服务专线:1950(直拨,便可径转接至其所属县(市)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及各县(市)政府社会福利主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