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2010年贯彻《城市容貌标准》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大连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为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市容环境整体水平,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城市文明水平,依据《大连市2010年贯彻〈城市容貌标准〉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市国际化、社会和谐化为目标,以城市面貌明显改观、城市服务功能明显完善、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出发点,以“专项治理、改造提升、创建活动”为抓手,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全民参与的方式,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水平提升行动,努力将我区建设成为全市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示范城区
二、工作目标通过一年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水平提升行动,力争使主要交通干道沿线、窗口地区、重点场所周边环境达到平面“平整、规范、清洁”,立面“整洁、美观、协调”,空间“整齐、有序、靓1丽”;管理“规范、长效、统一”的目标
三、组织机构全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水平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由区市容环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日常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以及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督查工作,由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四、工作内容(一)专项治理1、拆除违法临建
严控临建审批,集中力量拆除3类临建:一是主次干道上无手续或超期临建;二是依附于楼体或楼顶的违法临建;三是侵害居民、住户利益的违法临建
拆除行动自2010年开始,用2年时间完成,本年度完成现存数量的50%,并做好拆除后的垃圾清运和场地绿化
责任部门:国土房屋局、城管局、街道办事处;公安分局配合
2、整治建筑工地和违法排渣
对所有在建工地进行全面清理,严格落实“四有一不一及时”(有工地围挡、有硬质地面、有冲洗设施、有门前保洁,车轮车身不带泥,及时清理污染路面)的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