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内审部审计管理监督体系及问责机制编辑日期xx年x月x日生效日期x年x月x日内部审计管理监督体系及问责机制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理念、职责与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审计业务文书、审计档案管理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内部审计工作理念和管理原则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理念:“防范胜于查处,审计寓于服务”,“遇到问题找方法,而不是刻意只去查后果”
第五条内部审计管理原则:实行“审计、披露、查处、整改,后续审计”闭环管理
第三章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在公司总部设立内审部,直接对总经理
董事长负责,实施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内审部职责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在公司范围内开展内部审计工作;2、对公司内各部门及各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3、对公司内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意见反馈;接受各方的投诉,对企业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和意见反馈;4、对物资(劳务)采购、产品销售、工程招标、对外投资及风险控制等经济活动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进行专项审计监督;5、对基建工程概(预)算、决算和竣工交付使用进行专项审计监督;6、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离任、调职,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