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卫生室药物采购使用整治方案与卫生局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汇编卫生室药物采购使用整治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规定,坚决纠正村卫生室在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今年以来,在全县深化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部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监管不力,管理不到位,村卫生室存在采购使用非基本药物、加价销售药品、一般诊疗费收取不法律规范、收受药品生产企业代理商药品回扣等较为突出问题,经县卫生局局务会专题讨论,决定在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为期二个月的基本药物采购使用整治活动,纠正村卫生室在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过程中的不正之风,确保我县基本药物制度健康有序开展。二、领导小组及分工县卫生局成立基本药物采购使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三、整治主要内容整治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存在线下采购使用非基本药物行为;是否存在加价销售药品(基本药物或非基本药物)行为;是否存在在村卫生室以外行医行为;是否存在套取一般诊疗费行为;是否存在冒用他人新农合证(卡)报销行为;是否接受药品生产企业代理商销售回扣以及其他违反基本药物制度的行为等。四、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至25日)第1页共10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县卫生局就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召开乡镇卫生院长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镇卫生院召开卫生院全体人员、所有村卫生室全体人员(除值班人员)会议,传达学习县卫生局文件精神。乡镇卫生院召开会议具体时间及活动方案书面上报县卫生局活动办审核备案。(二)学习教育阶段(8月26日至9月19日)乡镇卫生院每周一、三、五下午5:00-7:00集中组织卫生院全体人员和村卫生室全体人员(除值班人员)深化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基本药物、新农合、相关工作要求等文件和规定(由县卫生局活动办统一整理将学习内容发至各乡镇卫生院邮箱)。把集中学习作为主要形式,注重课堂式、讨论式、示范式、体验式、案例式学习教育,确保学深学透、入脑入心。每周五学习期间要深化开展“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和“如何实施基本药物、如何服务基层群众”专题讨论。在学习教育阶段,单位和个人要有专门笔记,统一笔记格式。专题讨论要有心得体会。县卫生局监督检查组要对本阶段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各乡镇卫生院将本乡镇人员学习开展情况形成书面小结于9月19日下午下班前报县卫生局活动办。(三)村卫生室自查自纠阶段(9月20日至9月24日)各乡镇卫生院组织辖区村卫生室针对重点整治内容进行自查,每个村卫生室必须自查出2个以上问题。乡镇卫生院负责监督指导村卫生室自查工作,督导工作要做到全覆盖,每家村卫生室要逐个过堂,每名村医要逐人谈话,确保自查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村卫生室主任是村卫生室自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查不出问题而被上级部门查实的将根据《关于加强对全县乡村卫生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和不良行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洪卫发〔20**〕84号)从重处理。村卫生室自查出来的问题由乡镇卫生院自行处理。各乡镇卫生院将本第2页共10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辖区村卫生室自查自纠及处理情况形成书面小结于9月24日下午下班前报县卫生局活动办。(四)乡镇卫生院自查自纠阶段(9月25日至10月5日)各乡镇卫生院结合前阶段村卫生室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回头看。每个乡镇必须自查出6个以上问题。乡镇卫生院自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乡镇卫生院院长是乡镇自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查不出问题而被上级部门查实的将根据《关于加强对全县乡村卫生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和不良行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洪卫发〔20**〕84号)从重处理。乡镇卫生院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自行处理。各乡镇卫生院将本乡镇自查自纠和处理情况形成书面小结于10月5日下午下班前报县卫生局活动办。县卫生局监督检查组要对本阶段乡镇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五)乡镇卫生院互查阶段(10月6日至10月14日)县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