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整改措施温馨提示亲爱的顾客:接上级通知,根据公安部门要求,从即日起,如您因生产生活需要购买散装汽油,必须履行以下程序:单位客户购买,经办人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用途、数量)、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本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后,方可到指定加油站购买;个人购买,需提供所在居(村)委会同意的申请(注明用途、数量)、本人身份证等,到户口所在地或暂住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后,方可到指定加油站购买
本加油站所在地万盛派出所地址:2332724本加油站所在地万盛派出所联系电话:小城镇马石梯街以上规定如给您带来不便,请您谅解,并予支持
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广安分公司二o—四年三月十九日散装汽油销售承诺书为应对当前严峻的反恐形势,本人在此郑重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1、熟知公安部门和省公司的关于销售散装汽油的要求
2、严格按照公安部门和省公司的要求销售散装汽油
3、对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承诺人(签字):二0一四年九月一日吉林省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加强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范围内,加油站点销售散装汽油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散装汽油,是指在加油站点使用加油机加注到机动车油箱以外容器并带离加油站,应用到生产、生活中汽油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加油站点销售散装汽油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散装汽油销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核发加油站点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法查处销售散装汽油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二)商务部门负责散装汽油销售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核发加油站点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严格市场准入;(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发加油站点的营业执照,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四)公安机关负责指导、监督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