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应用质量检测与评审规范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型医疗设备应用技术评审管理办公室一九九九年十月一
总则(一)目的为了在全军各医院贯彻《军队大型医疗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军队暂行办法》),保证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应用质量检测与评审的实施,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范围与《军队暂行办法》相同,其中评审内容部分适用于CT机的验收检测和状态检测
二.评审程序(一)申请使用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评审申请,并出示《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和《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填写《CT机应用质量评审申请书》(见附录1)
(二)评审1
上级主管部门在收到使用单位的评审申请书并查验上述两证无误后,及时委托全军大型医疗设备应用质量检测机构对设备进行应用质量检测
全军大型医疗设备应用质量检测机构由广州应用质量检测研究中心(设在第一军医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系)和北京应用质量检测研究中心(设在总后勤部卫生部药品仪器检验所)组成
检测组由检测机构派出的经过培训并具有CT机检测资格的人员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代表组成,总人数不得少于3人,检测人员不得少于2人
检测工具为国际和国内认可的
检测项目及方法参见本规范正文和附录7
检测过程中填写相应的“CT机应用质量性能检测记录”(附录2),检测完成后填写“CT机性能检测报告”(附录3)
上级主管部门收到“CT机性能检测报告”后,组织评审人员评审,参加评审者不得少于5人
首先评审设备的临床照片质量,填写“CT机临床照片评估报告”(附录3),然后根据性能检测报告和临床照片评估报告,评定CT机的应用质量状况,并填写“CT机应用质量评审报告”(附录3)
(三)发证评审合格者,由上级主管部门发给《大型医疗设备应用许可证》,并报总后勤部卫生部备案
评审不合格者不予发证并暂停使用,但允许使用单位对机器进行维修、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