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县区教育系统防雷安全工作通知与县区整治开发区违法用地通知汇编县区教育系统防雷安全工作通知雷电灾害是联合国公布的最严重的十大自然灾害之一。我县地形地貌复杂,属雷电的易发区和多发区。据统计,近年来,雷击概率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随着教育现代化的提高,电教设备、计算机网络及高层建筑物大量增加,由于雷电防护措施不到位,普遍存在着防雷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备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省气象灾害防备条例》、《省防备和减轻雷电灾害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为加强全县中小学的防雷安全工作,切实消除防雷安全隐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防雷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把防雷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近几年全县中小学防雷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检查出的防雷安全隐患,根据防雷法律规范要求做好本单位的防雷安全工作。二、加强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测。依据防雷安全管理规定,教学楼、宿舍楼等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各学校每年春季应积极向县雷电防护技术中心申报防雷装置年度检测,并根据检测情况做好防雷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协助防雷安全检测人员做好辖区内的校舍防雷安全检查检测工作。三、加强感应雷击的防护措施。根据近年来我县雷电灾害损失统计,感应雷击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各单位要在做好防直击雷的前提下,积极做好电教设备和计算机网络防感应雷击工作。防雷安全检测第1页共6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人员要重点做好计算机房、语音室等功能教室的防雷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防雷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防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相关学校要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按时整改。四、做好新建建筑物的防雷安全工作。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教学设施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由县气象主管机构审核合格,并严格根据审核同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防雷装置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防雷装置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使用的防雷产品,必须由省气象主管机构备案认可并主动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检查;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竣工后,应当经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现已建成未经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须于6月底前办理相关验收手续,以确保校舍安全。五、加强学校防雷电安全知识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广阔师生宣传防雷电安全基础知识,增强师生的防雷电安全意识,避开发生不必要的人员伤亡事故,把雷电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为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进展和建设平安制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第2页共6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县区整治开发区违法用地通知为加强开发区规划控制和用地管理,促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进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专项整治开发区违规扩区违法用地行为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整治的范围经济开发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期间已经市政府撤销的镇民营经济科技园、镇轻纺工业园、镇个体私营经济园、镇个体私营经济园区、城东经济园、镇北关商贸城、镇商贸园区、镇市场、店子镇工业园、工业园、油区工业园、镇工业园、民营经济园,各镇(街道)年1月1日以来违规擅自设立的其它园区。二、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集中整治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年1月1日以来违规擅自设立或扩区,通过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位置以及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具体内容:(一)年1月1日之后,有无突破国土资源部核定的四至范围,擅自扩区行为;(二)有无通过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位置、规避建设占用基本农田行为;(三)有无未经批准在经济开发区范围以外违反规划从事非农业建设或擅自设立新的工业园区行为;(四)已经市政府公布撤销的开发区(园区),有无恢复或重新以园区名义招商引资、发布信息的行为;(五)经济开发区是否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四至范围布设界桩并予以公告;(六)其他违反土地管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