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影响及对策时间:2007年4月25日下午地点:北京帝景豪廷大酒店主讲人:王达主持人: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下午好
我们今天非常荣幸地请到了我们最高人民法院的王达法官为我们今天做物权法以及物业法律法规的相关培训,在王法官培训之前,我先对王法官做一个简单的介绍,王法官现在是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的法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曾经起草过城市房屋拆迁司法解释等相关书籍,对房地产法律问题有很深的研究,并且多次在国家的法官学院、国家建设部讲授拆迁、房产登记、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培训,我们这次的物业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分四个专题,今天王法官主要对物权法以及小区物业法律法规实务给大家做一个概括性的了解,在后面几次培训当中,王法官会专门以物权法作为一个专题,跟小区日常管理息息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包括业委会、酬金制、包干制等等这些问题给大家做深入的了解,现在请大家以热烈的掌声欢迎我们的王法官为我们做这次培训
王达:各位领导、同志们,下午好
今天我非常荣幸也非常高兴能够接受珠江物业的聘请在非常高档的场地里面就物权法对物业管理的影响及其对策这个题目给大家做一些介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因为我所从事的工作是行政审判,就是民告官这块,因为不动产涉及到房屋和土地都有行政管理,这一类行政案件是我工作接触到的
物业管理在我们院专门有一个庭--民一庭,他们专门处理这类案子,主管民一庭的主管副院长不准他们讲课,我调一个空,我主要是研究拆迁和房管局发房产证的问题,物业的问题也是其中的一部分,所以我就附带对物业管理的一些法律知识进行一些学习、探讨
都是个人的理解,也并不都是正确的,当然我坚信大部分是正确的,可能也会存在着个别的错误,欢迎大家事后批评指正
我今天按照计划,第一次我想既能够把《物权法》最新的一部法涉及到,更重要的是把和物业管理日常工作中一些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