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文件中烟办〔2008〕229号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烟草行业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的通知行业各直属单位,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中国烟草国际有限公司:现将《烟草行业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此件不上网)主题词:烟草人事职称办法通知分送:国家局、总公司领导,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中国烟草总公司办公室2008年7月25日印发烟草行业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烟草行业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第二条中国烟草总公司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在中国烟草总公司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总公司职改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行业高级农艺师资格评审工作
第三条总公司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职改办)负责与评审有关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第四条评委会由12—17人组成,由总公司职改领导小组指定主任委员1人,其他委员由职改办与驻国家局监察局在评审前从评委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第三章基本条件与评审条件第五条基本条件(一)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
(二)学历、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2.大学本科以上,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三)外语条件:符合中国烟草总公司有关外语条件要求
(四)考核条件:近5年考核为“称职”以上
第六条评审条件(一)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1.全面、系统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2
熟悉本学科国内外最新发展趋势并能根据行业和学科发展需要提出开拓性的研究开发课题;3.具有组织和指导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农业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