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县政办做好精文减会工作通知与县政办关于开展系列学习活动通知汇编县政办做好精文减会工作通知为扎实开展“效能效率提高年”、“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提高办文办会质量,经县政府讨论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精文减会工作通知如下:一、精减文件,法律规范公文运转(一)减少发文数量1
凡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都必须按审批权限严格把关,尽量减少数量,提高质量
凡属县政府各部门(包括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排,由部门自行发文或相关部门联合发文,不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
县政府各部门部署工作的文件,除涉及全局工作和重大政策的以外,原则上不予转发
上级已在政务专网、政府门户网站、公众传媒公布的文件(讲话)和已在电视电话视频会议上传达、公布的文件(讲话),一般不再转发、翻印
领导讲话若已印发会议材料,会后不再以简报等形式印发
减少会议纪要,除县政府常务会议和议定事项属重要政策外,一般不发会议纪要
尽量控制发文范围,除涉及全局性工作的文件可普发外,其他文件只发相关乡镇(街道)和部门
(二)法律规范文件运转第1页共6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严格文件审签程序,所有文件均不能直接呈送县领导审签
一般性文件审签不超过3个工作日;紧急文件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处理,按程序实行专人跟踪催办,限期办结
提高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利用率,大力推行电子公文交换和无纸化办公
请示和报告、制发公文、领导讲话材料必须通过政务专网分别发送至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县政府办公室办文室、县政府调研室
各乡镇(街道)和县政府各部门向县政府报送文件必须按规定格式和程序,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会议性文件,应提前一天报县政府办公室,对不合格文件将作退文处理,并定期通报退文情况
凡转到乡镇(街道)或部门的领导批示件或交办件,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