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状况调研报告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是保证农业部门公正、高效执法的有效途径,我区于年开始推行农业综合执法,加大了对全区农药、肥料、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兽药、饲料以及动植物检疫监督等相关涉农执法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力度,规范了我区农药、肥料、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兽药、饲料经营市场及经营行为,有效地遏制了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了全区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
为深入推进我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特提出以下肤浅认识,仅供参考
一、我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现状年,农业局按照“五统一”的原则即执法职能统一行使、执法人员统一管理、执法力量统一调配、执法经费统一安排、执法证件统一发放的原则,成立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开展执法工作
年4月经林区编委批准,更名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具体承担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应由本级农业行政主管20×20部门行使的种子、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业转基因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基本农田保护、渔业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
至此,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的逐渐完善,农业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农业违法案件得到严厉查处,农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一)各级领导对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其自身的工作性质和重要意义正在为各级农业部门的领导所认识,农业法制化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一起,正在成为新世纪拉动农业发展的“三驾马车”
(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不断壮大
我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不断扩大,各种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正在不断提高
(三)农业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我区自年成立农业综合执法队以来,农业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20×20大,至年10月共出动执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