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大唐安徽分公司班组安全管理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夯实班组安全基础,规范班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10]23号)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创建工作管理办法》、《“三讲一落实”活动管理办法》,特制订《大唐安徽分公司班组安全管理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第二条管理办法适用于分公司系统各发电企业、多经企业和多种产业
第三条指导意见所称班组是指“为了完成某项工作任务实现共同的工作目标,按照统一指挥、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原则,由一定数量工作人员组成的最基层工作集体”
第四条班组安全规范化管理,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的重要途径,是杜绝“三违”、实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根本,是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的基础,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分公司职责:(一)依据集团公司有关班组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分公司系统班组安全管理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并督促实施
(二)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的班组安全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查评、考核
1.采取现场实际查看和不定期对班组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2.结合春季安全检查,对各发电企业班组安全管理规范化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3.结合秋季安全检查,开展班组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审查评选活动
按评价得分高低推荐出五个优秀班组的基础上,全面核对评选出分公司年度“安全管理优秀班组”;按发电企业班组总数10%随机抽评其它班组,最低不少于五个班组
经考评综合得分率在95%及以上的班组为“安全生产管理优秀班组”,得分率在85%及以上为“安全生产管理合格班组”;否则,为不合格班组
(三)开设“班组安全规范化工作管理”专栏,促使各单位相互交流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