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广场工程墙体砌筑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复核:审批:日期:日期:日期:编制单位:一、工程概况明珠广场工程位于xxx大道与xx西路交汇处原xxx厂区内,整个工程分为商务办公楼一栋28层,建筑面积40501
04m2,建筑总高度98
40m;写字楼三栋,其中A栋28层,建筑面积22767
00m2,建筑总高度93
60m;B栋25层,建筑面积20601
04m2,建筑总高度84
00m;C栋22层,建筑面积18370
08m2,建筑总高度73
40m;部分裙楼三层(建筑总面积5457
20m2)及整个地下室(为一层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3463
6m2,层高为3
00m);室内±0
00m标高相对黄海标高为24
50m,施工场地平面标高为23
建筑结构形式:商务办公楼、A、B座写字楼为框架核心筒结构;C座写字楼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多层裙楼为框架结构
堪察范围内无泥石流、滑坡、空洞等不良地质,也没有埋藏的河道、沟滨、墓穴、孤石,只有少量壤中水和地下人防工程分布在商务办公楼以西部分地方,对于土方施工基本无障碍
根据地质勘探报告,拟建场地由原厂区拆迁平整,西北角有一段老人防设施,座落在H座的商务办公楼内;地面表层上部由第四系杂填土、淤泥组成,厚度在0
30m之间;下部为粉质粘土,平均层厚4
00m,最厚处7
00m;由于基坑边坡上部土层为杂土填筑,易造成局部坍塌,危害基坑稳定;为在施工中保证基坑边坡稳定,需对基坑边坡进行支护,基坑开挖深度约4
60米,基坑支护沿拟建房屋地下室外墙设置
基坑四周建筑物情况:距场地基坑边南面约20米有原玉河明珠建筑物(十一层),距场地基坑边西面约26米有西湖区国税局宿舍(八层),距场地基坑边东面约60米有原玉河明珠建筑物(二十层),距场地基坑边北面50米内无建筑物
场内施工围墙距基坑边大于5米
二、编制依据1、《明珠广场工程设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