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行贿受贿治理方案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工作指导方针,进一步匡正我县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省、市委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视频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央选拔任用干部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失责追究的四项监督制度和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规政策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视频会议精神,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和科学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坚决遏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努力为明年县、乡党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二、方法步骤按照省、市委的统一部署,整治工作从20XX年9月开始到20XX年12月基本结束,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部署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中旬)认真安排、组织好相关文件的学习
采取集中传达、专题讨论、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等形式开展学习宣传,广泛宣传开展严厉整治工作的主要目的和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好对中央《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中组发[20XX]15号)文件、省实施意见的学习和省、市委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准确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集中整治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全面落实集中整治工作第1页共5页各项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