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药品批发企业序号条款号检查内容检查细则1总则**00401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
《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均在有效期内(含分支机构)
不得有以下行为:2
1零售经营;2
2超范围经营;2
3挂靠、走票,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2
4不具备经营某类药品基本条件(质量管理制度、机构人员、设施设备等);2
5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条例等规定的应进行处罚的违法经营行为
2**00402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企业一年内经营行为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批发企业安全信用管理办法(暂行)》中守信、基本守信等级认定的条件
企业提供的资质证明、票据凭证、数据记录等不得有虚假、欺骗的行为
不得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条例等规定的应进行处罚的虚假、欺骗行为
3质量管理体系*00501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企业应具备必要的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
新开办的药品批发企业(专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生物制品、疫苗、药品类体外诊断试剂、示范性药品批发企业兼并重组成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除外),或申请药品现代物流改造的企业,应符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流系统设置条件(试行)》有关条件
400502企业应当确定质量方针
质量方针文件应由企业负责人正式签发,并按文件控制要求对其制订、批准、评审和修改等予以控制
有全员宣贯学习质量方针相关文件或记录
500503企业应当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
应按规范要求和企业实际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有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