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矿山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YBJ218-89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质量检验评定的划分原则第三章井巷工程、井巷装备质量检验评定等级标准第四章质量检验评定程序及组织第五章井巷工程质量标准第六章井巷装备质量标准第七章井巷工程、井巷装备质量检验方法第八章质量事故第九章附则附录一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合格率和优良率计算公式附录二质量事故返工损失率计算公式附录三质量检验评定表附录四本标准用词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统一冶金矿山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第1.0.2条本标准包括井巷工程(掘进、支护)、井巷装备(铺轨架线、管道安装和电缆敷设、竖井井筒罐道梁、罐道、梯子间安装)等工程的质量评定。第1.0.3条本标准主要是根据国家颁发的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冶金矿山安全规程等有关规范和标准以及结合施工实际编制的。第二章质量检验评定的划分原则第2.0.1条井巷工程、井巷装备的质量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第2.0.2条单位工程指具有独立用途的工程,如竖井、斜井(巷)、溜井(矿仓)、平硐(巷)、硐室(卷扬机硐室、破碎机硐室、装载机硐室、水泵硐室、变电硐室及其它硐室)、水仓、铺轨架线、管道(供排水、压气、供热等管道)、电缆敷设和电气线路及竖井井筒装备等。第2.0.3条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井巷工程如平硐(巷)包括平硐、碹岔、水沟等,竖井包括井颈、井筒、码头门、井底结构等。如按工序划分,一条巷道包括掘进、支护、水沟掘砌等分部工程;铺轨架线包括轨道铺设和架线等分部工程;竖井井筒装备可分为罐道梁、罐道、梯子间安装和管道、电缆敷设等分部工程;各种管道、电缆敷设可按干、支线或区段划分分部工程。第2.0.4条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一部分,井巷工程(掘进、支护、水沟)可按每月实际验收量作为分项工程;井巷装备按用途、种类及各系统区段划分分项工程。第三章井巷工程、井巷装备质量检验评定等级标准第3.0.1条本标准是根据每项工程的结构特征和使用要求,划分为主要检查项目和一般检查项目(详见第五章、第六章井巷工程井巷装备质量标准),每个项目检查若干断面或若干点,按标准逐项检查并评定等级。第3.0.2条井巷工程、井巷装备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等级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必须处理。返工重做的分项工程可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加固补强的分项工程,经检查达到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只可评为“合格”工程。第3.0.3条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合格:凡工程质量保证资料齐全,数据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主要检查项目实测点或断面的合格率在70%及其以上,一般检查项目实测点或断面的合格率在60%及其以上,其余虽有微小出入但不影响安全使用。二、优良:在合格的基础上,主要检查项目实测点或断面的合格率在90%及其以上,一般检查项目实测点或断面的合格率在70%及其以上,其余虽有微小出入但不影响安全使用。第3.0.4条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在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的基础上,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分项优良,则该分部工程质量为优良;不足50%应评为合格。第3.0.5条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合格: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保证资料应符合本标准规定,观感质量合格。二、优良: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优良(主体分部必须优良,质量保证资料符合本标准规定,观感质量优良。注:井巷工程主体分部指支护分部工程,不支护井巷主体分部指掘进分部;井巷装备中,铺轨架线指轨道铺设分部工程,竖井装备指罐道梁和罐道分部工程,管道、电缆敷设指主干管道、电缆分部工程。第四章质量检验评定程序及组织第4.0.1条分项工程质量应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定,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第4.0.2条分部工程质量由相当于施工队一级的技术负责人组织评定,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其中主体分部工程质量由企业技术和质量部门组织核定。第4.0.3条单位工程质量由企业技术负责任人组织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