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建设规划(2006—2008年)农业部二〇〇六年十月八日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14号)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04]59号),加快实施六部委《关于印发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规划纲要的通知》(卫疾控发[2004]357号)规定的农业血防任务和目标,以及《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确定的农业部门职责,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新时期农业血防工作,特制定《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规划(2006—2008年)》
一、规划背景血吸虫病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人畜共患传染病
该病具有地方性和自然疫源性的流行病学特点,有40余种哺乳动物能够感染血吸虫,成为血吸虫病发生的主要传染源
从我国血吸虫病发生看,发病主要原因是家畜在有螺地带放牧形成疫源地,农民通过水田耕种、从疫源地引水或捕鱼等活动导致接触疫水反复感染
血吸虫病在我国危害二千多年,至今没有被彻底根治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血防工作
为控制和消灭血吸虫病,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
经过半个多世纪努力,我国血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广东、广西、上海、浙江、福建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消灭血吸虫病
目前,我国血吸虫病主要流行于以湖区为主的江西、湖南、湖北、安徽、江苏5省份和以山区丘岒为主的四川、云南2省份
截止2005年底,在这7个血吸虫病疫区省中,共有323个流行县(市、区),钉螺面积37亿平方米(500万亩),其中有150个县(市、区)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63个县(市、区)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还有110个县(市、区)仍处于未控制流行状态
血吸虫病直接危害的主要对象是农民,家畜是血吸虫病主要传染源,是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