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程序(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考察1、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各党支部要建立《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及时安排支部党员与申请人谈话,进行教育培养
(2)党支部根据申请人的条件和表现,经过认真衡量和审议,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报党总支审核
(3)党总支对各支部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审核通过后,及时下发《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由党支部按表内规定的项目负责填写和保管
(具体要求见附件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两次,并根据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和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做到有进有出,有增有减,滚动发展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1)确定培养联系人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定期进行谈话,了解其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2)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及本人向党组织需要说明的材料等
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材料由所在单位党支部妥为保管,入党积极分子在培养考察期间毕业离校或调动工作时,所在单位党支部要将档案材料转往其所去单位的党组织保管
(3)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学习、工作和其他有关情况
书面思想汇报,一般要求每半年至少一次
(4)党支部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理论知识和基本知识的教育
要吸收他们参加党内的有关活动,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提高
(5)党支部要定期考察分析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学习情况、工作表现、群众反映、本人历史、家庭成员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
根据考察情况,采取写实的方法,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填写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和继续培养考察1、确定发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