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编号:国网(物资/4)244-2017国家电网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提升《国家电网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6〕650 号之国网(物资/2)122-2016)有关要求的操作性,提高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效率,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级单位的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管理工作,公司各级控股、参股单位的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管理工作参照执行
对于境外投资、境外承包等项目,在境内开展采购活动的执行本细则,在境外开展采购活动的执行所在地相关规定
第三条非招标方式采购包括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方式(流程见附件 1)
竞争性谈判采购分为公开和邀请两种形式
第四条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可自行组织实施,也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应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确定委托代理事项,包括编制非招标方式采购方案或采购文件要点、起草和发售采购文件、安排采购谈判会议、联系供应(服务)商、协调组织技术和商务谈判、收集整理归档采购资料等相关工作
第六条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原则上应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施
凡具备在平台上实施条件的单位一律在线上实施暂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可线下实施
第七条未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本细则中涉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职责和内容,由采购人负责承担和办理
第八条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涉及相关各方职责分工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各类非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条件,符合《国家电网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以及其他依法合规情形
第二章采购前期准备第十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