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现场监督检查标准(试行)条款检查内容对应条款检查方式1医院类医疗机构应设置医疗器械管理组织,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配备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建立管理制度,明确并落实职责
《办法》第六条查文件、制度、职责2非医院类医疗机构可不设置医疗器械管理组织(包括村卫生室、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但应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医疗器械质量管理
《办法》第六条第二款查相关文件并询问3医疗机构应对医疗仪器(设备)以及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使用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培训和考核应当形成记录备查
《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现场抽查相关仪器(器械)的操作人员,查看培训证明、考核记录4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或产品标准标明的储存条件存放医疗器械;对有特殊储存要求的,监测并记录存储区域的温度、湿度等参数备查
《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现场抽查三种产品是否符合规定5医院类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储存医疗器械的冷库(柜)、阴凉库
非医院类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需要设置冷柜、阴凉库,并尽可能缩短医疗器械存储期限
《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现场查看6医疗机构储存一次性耗材(含卫生材料)等产品应实行色标管理,分类存放;过期、变质、失效等不合格医疗器械(含仪器设备)应放置在不合格(库)区
《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现场查看7应每月对除医疗仪器(设备)外的医疗器械进行检查、养护,对储存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并建立相应的养护档案
《办法》第十三条现场抽查三个品种的养护记录8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出库复核制度
过期、变质、失效、国家明令淘汰以及其他不合格的医疗器械不得出库使用
《办法》第十四条重点抽查一次性耗材(含卫生材料)等产品9医疗机构需要在急诊室、病区护士站等场所临时储存医疗器械的,应配备储存专柜,对需要冷藏的医疗器械,应配备相应设施
《办法》第十五条现场查看10购进医疗器械时,应索取并查验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医疗器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