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嘴金融城 2 号项目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二次) 招 标 人: 重庆市江北嘴置业有限公司 二 0 一一 年 十一月一 总体说明1 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包括技术要求、设备配置要求、工作范围、标书编制要求及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料等。2 承包商须根据本技术的要求设计,供应完整系统,工作内容包括深化设计、设备供应、系统安装、调试及试运转。3 标书中所列的主要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未能达到国际、国内、重庆地方最新标准与相关规定时,投标方应使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应符合最新颁布的国际、国内、重庆地方标准与相关规定,并提供采用的国际、国内标准、规范和所应用的最新版本的有关技术依据资料。4 所有智能化系统中使用的设备与功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经法定机构检验或认证合格。5 工程商所实施的部分子系统,须满足重庆当地各相关部门(如:电信运营商 、公安技防办、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有线电视管理部门)的验收要求,并负责完成所有相关验收工作、取得相关许可证。6 本招标书的技术要求为最低质量标准和最少的功能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交系统及配件与招标文件相吻合的有关产品说明、系统说明、性能参数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6.1 详细的系统原理图、网络构架图、拓扑图等深化图纸。应显示系统连接的所有的相关细节,包括连接线缆标注。6.2 技术性的叙述,解释系统的总体概念,系统的组成及功能,满足系统功能要求的设备配置清单,设备的类型、容量、功能操作。6.3 应提供主要系统设备的厂家或总代理的授权书。7 投标方提供的系统设备清单必须是一个完整的系统,不仅限于参考表中的内容。除本技术文件中所明确列出的要求外,凡系统正常运行应该具备的功能和设备及配件,均应充分考虑。如有遗漏,投标人应首先考虑系统的完整性能,将缺少的设备补齐,使系统能够正常运行。8 特别说明: 8.1 投标文件须涵盖并达到招标图及招标技术文件要求,包干使用;在功能点位不调整的情况下,造价不做调整。 8.2 本招标技术文件各系统主要设备参考表中所列的主要设备,为系统应包含的关键设备,要求投标人按给出的设备数量报价,其设备附件(如各类功能模块、电源、基座、软件等)可根据所选用品牌厂家要求配置,但须保证系统功能的完整性,投标方所造成的任何遗漏均由投标方负责。 8.3 参考设备表中表示为“套”的部分,表示含相关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