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管理学院大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2010年9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班级是大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载体,是成长成才的组织环境。班级建设对于大学生全面发展具有基础性意义,对于推动全院学生工作发挥关键性作用。第二条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和成才环境,促进我院本科生班集体的建设和发展,根据《武汉大学本专科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的实施与学校、学院各类评奖评工作挂钩。以此为抓手,实现班级建设和评价工作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重在定量考察;实现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宗旨;实现学生工作重心下移,主要由学生自评自议,民主公开,客观翔实;实现班级工作与其它学生工作的有效联动,在全院学生中营造工作合力,全面推动和折射我院各层面、各领域的学生工作。第四条符合评选条件的我院普通本科生班集体,均可申报评选先进班集体。网络教育本科生和继续教育本科生班集体参照本办法,结合各自特点,制定相关评选办法并组织实施。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学院成立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我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分管本科生工作院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专职辅导员担任成员。第六条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院本科生党支部书记、院分团委委员会委员、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各文体团队和学生社团负责人,组成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小组,承担开展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具体工作,对申报班级进行量化评分。第七条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实事求是,民主评议。1第八条评选先进班集体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申报、评审、公示和奖励等各环节都要严格依照程序。全院各班级要认真对待,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第三章评选条件第九条先进班集体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班风健康向上。全班同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开展和积极参与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要求进步的同学多。(二)全班同学遵纪守法。全班同学能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院规,自觉履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列举的大学生法定义务,具有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三)班级凝聚力强。全班同学团结友爱,关系和谐;文明诚信,尊敬师长;爱护公物,遵守公德。(四)班级学风严谨。全班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整体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开展创新学习活动。(五)班级集体观念强。全班同学踊跃参与校、院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六)班委会坚强有力。班委会组织健全,工作扎实有为,班会记录规范完整;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班级各项工作成绩显著。第十条评奖学年度内,班级发生考试违规现象、消防安全事故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等,取消当学年度先进班集体评选资格。第四章测评指标第十一条先进班集体测评的综合评分由审核评议分和现场演示分两部分组成。第十二条先进班集体测评的考察指标,由思想政治、班务工作、学习科研、实践工作和文体活动五部分组成,各部分据实打分,同一事由不得重复加分。第十三条思想政治考察包括以下方面:2(一)班级成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比例高于90%(含90%)的,加5分;80%-90%的,加4分;70%-80%的,加3分;60%-70%的,加2分。(二)班级定期开展理论学习与理论宣传活动,班级成员积极参加校、院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会,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和成员比例,酌情(比例为0-10%,加0.5分,比例为10%-20%加1分,比例为20%—30%加1.5分比例为30%—40%加2分,比例为40%—50%加2.5分,比例为50%—60%加3分,比例为60%—70%加3.5分,比例为70%—80%加4分,比例为80%—90%加4.5分,比例为90%—100%加5分。(三)班级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班级成员积极参加校、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和成员比例(比例为0-10%,加0.5分,比例为10%-20%加1分,比例为20%—30%加1.5分,比例为30%—40%加2分,比例为40%—50%加2.5分,比例为50%—60%加3分,比例为60%—70%加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