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XX 省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范文模版] XX 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省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共 XX 省委、XX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决定》(湘发[xx]13 号)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来源为: (一)省级财政预算安排; (二)其他来源
第三条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属于财政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第二章使用原则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
引导为主,保证重点,统筹安排,注重效益
第五条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旅游规划编制
主要用于补助全省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旅游发展规划、专项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可适当补助市州、县(市、区)的旅游规划编制
(二)旅游项目建设
用于补助全省资源条件较好、纳入旅游发展规划、对当地旅游产业具有引导和带动作用的景区(点)旅游建设项目,其中重点支持国家 4a 以上(含 4a)旅游景区(点)的旅游建设项目
(三)旅游宣传促销
用于补助全省各级旅游主管部门的主题促销、网络促销、重大活动策划、境内外参展、广告宣传、宣传品设计与制作、省内旅游精品线路开发以及补助重点旅游企业举办的具有重大影响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
(四)旅游教育、信息化建设及科研
用于补助旅游行业人才培养、旅游信息化建设、全省性的旅游课题调研等
第 1 页 共 3 页 (五)旅游商品开发
用于补助具有地方特色、市场前景较好的旅游商品开发研制和生产
(六)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建设
用于补助游客中心、旅游标识、旅游厕所、旅行社营业网点建设等
(七)入境游及国内游奖励资金
按照《XX 省入境旅游奖励办法》(湘财外[xx]48 号)执行
(八)旅游产业发展奖励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