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团委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精选](草案)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内选举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一、共青团三峡大学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由共青团三峡大学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二、共青团三峡大学第二届常务委员会委员名额拟定为7名,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产生。候选人提名8名,应差额1名。第二届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采用等额选举办法产生。三、共青团三峡大学第二届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共青团三峡大学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校党委和团省委同意后,提交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酝酿,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进行选举。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常务委员会采用直接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差额为1名,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书记、副书记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候选人名单按校党委和团省委提名审批的顺序排列。五、选举分两步进行,即先差额选举第二届常务委员会委员,然后再从当选的常务委员会委员中等额选举书记、副书记。两次选举分别投票、计票和宣布选举结果。六、选举时,实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七、出席本次全体会议的委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栏内划一个“○”;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第1页共7页栏内划一个“×”;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相应否决原候选人。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八、选举结束,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且超过应选数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公布选举结果时,按候选人的排列顺序报告所得赞成票数;宣布当选人名单时,常务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书记、副书记均按校党委和团省委审批的候选人顺序排列。九、选举设监票人3名,在到会的委员中推选产生。已提名作为常委候选人的不能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主席团指定,在监票人的领导下工作。十、本选举办法经共青团三峡大学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选举时,如出现本选举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决定。第二篇: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中国共产党XX县区石灶乡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二、根据县委的批复,中共XX县区石灶乡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书记1人、副书记2人。选举工作由乡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主席团在新当选的乡党委委员中指定一名委员主持。三、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由中共XX县区石灶乡第十二届委员会提出,经县委同意,提交本次会议进行选举。第2页共7页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副书记候选人按县委批准的顺序排列。五、当选的十三届乡党委委员均有选举权。被选举人必须是十三届乡党委委员。选举人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六、正式选举时,实到会的十三届乡党委委员超过应到会委员的4/5,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七、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人数时,按得票多少依次取足应选人数;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