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优抚管理工作计划 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帮助支持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理念,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民政工作目标,坚持“上为领导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民政工作宗旨,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调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拓宽思路抓住重点,全面做好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一)城市低保工作在规范中拓展,更新局面。 (二)完善农村低保工作。在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提标工作。 (三)五保供养工作进一步落实。 (四)在全面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基础上,以加强指导,规范操作,方便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办事为基本原则。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困难优抚对象等资助参加新农合。 (五)城市医疗救助工作正常运作。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切实缓解贫困居民普遍存在的因患大病导致生活困难的问题,县委、县政府把城市医疗救助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民政、财政、卫生等相互配合,及时制定管理办法,明确目标,采取措施切实做好城市医疗救助工作,资助城市参合 4244 人。1-11 月共对4387 人进行城市医疗救助,共发放救助资金 52.88 万元。 二、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位,稳步推进优抚安置工作。 (一)建立优待抚恤长效机制,按时足额兑现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为进一步落实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巩固双拥成果,认真做好以“春节”、“八·一”为重点与经常性工作相结合的双拥工作。 (二)、认真落实抚恤政策,及时兑现抚恤补助资金。为了使广大优抚对象尽享国家优抚政策,民政局精心组织,认真普查,反复审核,反复公示,做到不重、不漏、不错,使优抚对象满意,让群众公认。重点优抚对象及“两参”人员的抚恤第 1 页 共 4 页补助,以银行代发方式,按标准每月发放。 (三)、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巩固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成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路子,实行一次性安置补偿,已得到上级肯定,安置对象接受。 四、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积极做好社会事务各项工作 (一)、积极推行殡葬改革,大力倡导文明丧葬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着力根除丧葬陋习。针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改制企业职工、下岗职工、城镇居民、XX 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