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部门服务农民增收的几点思考 促进农民增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十分重要而又非常艰巨的工作,抓好这项工作,全党、全社会都必须积极行动,主动参与
作为同农民群众联系比较紧密的计划生育部门,促进农民增收更是责无旁贷
一、严格控制人口,减轻抚养负担 一个地方经济的发展,与人口问题的妥善解决密切相关
同样,一个家庭的增收致富,与家庭抚养小孩的多少密切相关
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艰巨性主要体现在农民生育观念的难转变,一部分农村育龄群众想生男孩、生多孩除了继“香火”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信奉“人多力量大”,靠增加家庭的劳动力来增加收入
但人不是一出生就能成为劳动力的,而是要经过16 年后才成为劳动力的,因此,多生一个孩子,家庭就要承担抚养的义务,无疑给家庭增加了沉重的负担
一般来讲,小孩的抚养成本包括生活费用、医疗保健费用、文化教育费用、孩子零用费、交通旅游费以及母亲怀孕期间的医疗费用、分娩费等
“中国计划生育效益与投入”课题组研究表明,按照 1998年的消费模式、消费水平和物价,从母亲怀孕起到将孩子抚养到 16 周岁,除社会抚养成本外,家庭抚养成本平均需 50623 元,对农村家庭来讲则需要 36109 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观念也在发生巨大变化,孩子抚养成本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不断增加
事实上,农村“儿多母苦”的家庭还是有相当比例的
相反,少生孩子而节省的孩子抚养费不仅有利于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且有利于资金积累
因此,减轻农民抚养负担,必须严格实行计划生育,牢固树立抓计划生育就是抓经济发展,就是促农民增收的意识,改变农民“多生孩子增加收入”的观念,促进农村社会生产力健康发展
二、坚持依法护农,维护群众利益 计划生育是一项以广大群众参与为基础的工作,离开了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就有可能失去发展的动力
这就要求计划生育部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