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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任务的由来及编制依据1
1 任务的由来包头市固阳县盛镕冶炼厂原名包头市固阳县新建冶炼厂,始建于1993 年,厂址位于固阳县新建乡,原有两台小高炉,均为13m3,由于设备陈旧、工艺落后、污染严重且已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为了充分利用固阳县本地区的铁矿资源优势,延伸产业链,增加附加值,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抓住机遇使企业更好的发展, 企业在淘汰原有两台小高炉的基础上,技改、扩建为108m3高炉一座,并配以烧结生产线,使企业达到年生产烧结矿15 万 t ,年产生铁 6 万 t 的生产规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3 号令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该技改、扩建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包头市固阳县盛镕冶炼厂委托包头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 编制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53 号);(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
3-93;(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
4-95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6)该项目有关文件;(7)包头市固阳县环境保护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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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评价目的通过大气现状环境质量调查和评价,说明项目所在地周围区域空气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并对项目实施后的大气环境质量进行预测评价,论证分析项目实施前后空气环境质量的变化,为项目的建设、管理、审批提供理论依据
3 评价内容和评价重点1
1 评价内容本次评价充分利用现有资料, 并进行必要的监测
具体评价内容包括:现状监测与评价、工程分析、总量控制、污染物治理措施的可行性分析、清洁生产分析、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与评价、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经济、环境、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