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园林式单位创建的计划与园林绿化工作计划汇编园林式单位创建的计划为仔细贯彻落实市、区四级联创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步伐,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绿化建设水平,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大力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创建工作
现将组织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是城市园林绿化进展的充分体现,是城市精神文明进展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创建园林城市活动的必要过程
区直各部门、城区四办、周边九镇要根据市级、区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区创建标准,结合《区 XX 年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本行业、本系统、本辖区单位扎实有效开展创建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专人负责,把创建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把创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常常询问掌握创建工作动向,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为把园林创建工作落在实处,根据责任单位职能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
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中心城区和周边 9 镇所有创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的申报、评审、验收、命名和技术指导,制定 XX 年区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的创建工作计划,督促城区四办、周边九镇对辖区单位和居住区进行详细摸底,建立创建任务台帐,积极完成申报工作,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第一批申报单位进行指导和初步评估,对初审合格的单位和居住区进行综合评审、命名
城区四办和周边 9 镇要制定 XX 年创建工作计划,抽调专人对辖区单位和居住区进行第 1 页 共 7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详细摸底,建立创建任务台帐,督促辖区单位、居住区在 4 月底前完成第一批申报工作,并根据要求完成示范点的培育建设任务
新城办、老城办、江北办、建民办要分别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