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安全协议书 4 篇出租房屋安全协议书 1甲方:乙方:根据北京市、学校有关安全的规定及要求,现就教师公寓有关安全问题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1
公寓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水壶、电水杯、伪劣接线板电器等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反规定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处以经济处罚-元,严重者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乙方的家用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楼道不准堆放杂物及做饭,垃圾不准堆放在家门口楼道上,必须装入垃圾袋投入楼外设置的垃圾箱内
公寓房只能承租人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
一经查出房产科即收回公寓房另行安排
房间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
房间内的暖气、水、电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到房产科或后勤物业公司修缮中心报修
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简单装修的需报房产科批准,未经批准私自装修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甲方:(公章)年月日乙方单位:乙方:(签字)年月日出租房屋安全协议书 2甲方:乙方:经双方协商,就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在与租赁房屋有关的施工生产、承包、承租经营和劳务承包过程中,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甲方的职责与义务1
及时传达相关管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2
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3•甲方负责将管理区域内的重点防范部位、安全设施(消防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