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塔吊与高压线防碰撞专项方案与塔吊与高压线防碰撞方案汇编塔吊与高压线防碰撞专项方案一、 编制依据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46-2024);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4);3、《建筑变形测量法律规范》(JGJ8-2024);4、《建筑施工脚手架有用手册》;二、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闽清理想湾项目一期工程工程地址:福建闽清县梅溪镇梅溪路与 316 国道交界处建设单位:福建省西雅图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福建省新广厦工程设计讨论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龙建(福州)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省闽清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2.1 高压线位置及搭设前提条件闽清理想湾项目一期工程位于福建闽清县梅溪镇梅溪路与 316 国道交界处,本工程在 7#、8#楼各设一台由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 QTZ80(TC5610)型塔机(安装具体详细位置见施工方的基础设计平面图),臂长分别为 44m 和 38m。在 7#、8#楼东面距塔机中心点 30 米处新设南北向的 6KV 大型高压输电线,高压线离地高度约 12 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46-2024)第一部分高压线防护要求如下:在建工程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 4~6m。第 3.1.4 规定: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 10KV 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第 1 页 共 9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 2m。由于现场东向高压线在塔吊的塔臂回转半径均覆盖范围内,达不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法律规范》第 3.1.2 条和第 3.1.4 条规定的最小距离,《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法律规范》第 5.2.5 条之规定。为确保正常供电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必须实行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编制专项防护方案。2.2 方案的可行性讨论及建议根据本工程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项目部经与相关参建单位,一致决定对高压线路进行高压线路实行防护杆和钢丝绳搭设而成的防护架隔离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为确保正常供电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必须实行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编制专项防护方案。三、 防护架搭、拆操作重、难点分析3.1 操作重点由于高压线防护架子搭设长达 100m,而该高压线路不可能为此长时间保持断电,实行在断电情况下进行操作比较困难,所以确保在高压线带电情况下进行搭设防护架的安全施工,是本方案操作实施的安全重点。3.2 操作难点本工程高压外电...